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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栏

发布日期: 2018/09/30


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我公司始终把保护环境、持续发展作为公司的最高指导方针。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如下:。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环境污染事故为零。我公司为达到这一目标进行了有效的工作。公司投资800万元上马了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及锅炉脱硫除尘系统,使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投资560万元扩建污水处理装置和用生化物化处理,使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目前我公司污染物的排放种类有两种:COD排放量0.45/年;氨氮排放量0.08吨/年,处理后的排放标准为:COD50mg/L,NH3N50mg/L. 公司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于2015年10向枣庄市环保局申请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了《滕州吉田香料有限公司香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在201611月取得了枣庄市环保局的备案。枣环函字{2016}237号。公司原名为滕州吉田香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产污情况介绍

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产品生产规模为年产2-乙酰基吡嗪25吨、2-乙酰基噻唑15吨、5-甲基糠醛20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1.废气包括工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锅炉烟气及厂区无组织废气(仓库区、空桶库废气)。2.废水。结合厂区实际情况废水包括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废气吸收水(工艺废气喷淋吸收水)等。3.固废。结合厂区危险废物主要有精馏残渣、污水站污泥、树脂,废活性炭等。

二.目前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

1车间废气采取收集后转化为有组织废气。在原料库设置集气设施收集无组织废气,集气设施位于原料库顶部,通过风机将收集的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车间有组织废气及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经管道引入废气处理系统,进入水喷淋废气塔对废气进行预处理,水喷淋吸收塔去除掉挥发性有机物和部分(微)溶于水的物料后进入干燥塔进行气体干燥,干燥塔主要作用是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体纳入喷淋废水进行处理。

经干燥塔处理后的废气进入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该装置采用双介质阻挡放电形式产生等离子体,在高能电子的作用下,使有机污染物受激发,带电粒子或分子间的化学键被打断,同时空气中的水和氧气在高能电子轰击下也会产生OH自由基、活性氧等强氧化性物质,这些强氧化性物质也会与有机污染物反应,使其分解,产生CO2及水,从而促进异味消除。

上述废气通过精馏车间20m高排气筒放空,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锅炉

公司新上燃气锅炉。采用清洁能源,达到放标准要求,通过18m排气筒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公司目前采取微电解-催化氧化-ABR厌氧-LBQ好氧-生物脱氨硝化-深度氧化工艺处理厂区废水结合厂区污水处理工艺,首先将高浓度废水(工艺废水)与中浓度废水(废气吸收水、真空泵废水)进行混合,经过酸化曝气及催化微电解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厂区其他废水)混合,采用催化氧化-ABR厌氧-LBQ好氧-生物脱氨硝化-深度氧化等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北沙河。

3固废

厂区危险废物主要有精馏残渣、污水站污泥、树脂,废活性炭等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均能做到妥善收集和处理,委托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能够做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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